早课快要结束的时候,苏芩是被祝师从祭坛下来的脚步声“唤醒”的。

这一刻少女心中有点儿囧:

难道往后每天她都要过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睡回笼觉?之前读高中时,她也没这么恃才傲物,嚣张得不行啊……

她这也算是进了大学了吧?她家周女士之前怎么给她打预防针来着?

——反复强调让她别早恋,不要一摆脱高考就完全失去自觉性,荒废学业。

对于前半句,苏芩有着相当的自信。早恋?你听说过30岁的女人早恋的吗?恋爱这种人类最复杂的感情她在上一世已经体会过了,虽然她体会的是恋爱的另一个分支——暗恋。

大学时期她喜欢上自己的语言学导师,那是位学识渊博,彬彬有礼,言谈风趣的绅士。比苏芩大十五岁,是位非常年轻的副教授。

传闻他父亲是当地最大的农场主,家境十分优越。

这样的男士,总是受年轻小姐们的喜爱。

这段隐晦的感情最初源自于苏芩对那人的崇拜,她被讲台上气质出众,总是侃侃而谈的男人吸引住。他就像发光体,每次上课,外系的女学生总是疯狂的用围巾、帽子、手套,用一切能用的东西跟他们抢座位。

课堂上学生们提出的任何问题,他总能幽默的先起个头,然后给出极具启发性和诱惑力的提示。吊得你心痒难耐,只能课后心甘情愿去图书馆找答案。

学校里很多女生都喜欢他,不乏高年级的学姐们。强大的竞争压力下,苏芩也发现,或许她也是喜欢他的。

当这段朦朦胧胧的感情开始发酵,苏芩从崇拜他课堂上的游刃有余,延伸到喜欢他秋天最爱的风衣,冬天最爱的围脖。

连他从家到学校的路上,随手买的咖啡,也成了她宿舍写字台上出现频率最高的一种饮料。

这就是暗恋,青涩又小心翼翼,看看,多蠢!

她做的最蠢也最冲动的事,是有一天早上,她将自己最爱的《罗宾逊文集》,偷偷藏在他每次上课放公文包的抽屉里。书里还夹着一枚玫瑰色喷了香水,却没写任何字的心形书签。

毫无恋爱经验的她,以为这已经够谨慎了。

她就这么一直提着心,坐立难安的隐藏在快要被人潮挤爆了的教室里。

他进来了……他向往常一样脱下呢子大衣挂在衣架上,跟大家问好……然后,他拉开了抽屉的面板——

这件后来让她迅速成为整个学校笑柄的事,以苏芩绝对想不到的方式,飞快的落幕了。跟着谢幕的还有她这段默默的,来不及当面向他表白的感情。

到最后他也不知道那个害得他因为香水过敏,连连打喷嚏,并且整个脖子都红透了,不得不早退就医的女学生,就是她。

那些让人充满幻想的言情小说里是怎么写的?

——爱他就霸占他的第一次。男人们总会怀念他们第一个破处的女人。

瞧,多么富有激情又罗曼蒂克。

苏芩也做到了,只是她夺走的他的第一次,却无关乎****,而是害得他第一次在学生的课堂上早退,并且搞砸了他从入职以来从没有出过差错的全勤奖。

这件事发生之后,他的众多爱慕者尖叫着,觉得受到了挑衅。在此之前大家的共识是,他是所有人的幻想对象,没有人有资格独占他。

苏芩聪明的室友们从被他遗留在抽屉里的文集,找到了一丝蛛丝马迹。